姓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被大量低价收购后再高价卖出,一男子充当“中间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3000余万条,非法牟利100余万元。近日,经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湖南男子刘某被鹿城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涉案违法所得。目前判决已生效。
县城里的“网络技术人才”
初中学历的刘某,因兴趣自学了多项网络技术。学有所成后,其与朋友合伙开了家互联网技术公司,为客户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由于个人技术不错,前来咨询的客户络绎不绝,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一度是小县城里知名的“网络技术人才”。
工作中,刘某接触到某些灰黑应用软件,其中一款通讯软件就经常给刘某推送带有“出售需要装修、教育培训、意向客户等客户的联系方式”等字眼的广告。起初,刘某并未留意。直到2021年11月,在一次网络聊天中,何某(另案处理)向其聊起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生意”,让刘某有了新的盘算。
“何某通过倒卖个人信息赚了很多钱,他说他是按照一条一毛二的价格收购个人信息的,我就想到应用软件上有人是按照一条一毛出售个人信息的,我就想着可以赚差价。”刘某交代,其通过“低买高卖”方式,10天内向何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0多万条,获利3万多元。
“没想到倒卖个人信息来钱这么快!”刘某心想。此后一年多时间里,他多次从某软件上家以一条几分到一毛不等价格购入个人信息,再加价卖给何某,最多的时候,一个月连续交易1000多万条个人信息,获利50万余元。
购百万豪车“奖励”自己
2023年3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排摸,就刘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调查。案件移送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卷宗,提审何某,梳理核实交易流水、聊天记录等。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刘某通过某软件多次向上家购买至少包含联系方式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000余万条,后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分批次多次出售给下家何某(另案处理)等人,并使用虚拟币交易平台支付结算。刘某销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至少200余万元,从中赚取差价至少100余万元。而所得赃款,除了日常开销,大部分被刘某用于购买豪车。
据刘某交代,有了这种“赚快钱”渠道,积累起来的“财富”让其开始追求物质享受,频繁更换自驾车辆,包括宝马、奥迪等价格较高的车型。到案前不久,他还“奖励”自己一辆近百万元的宝马轿车。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由信息泄露衍生的黄、赌、诈等案件更是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巨大。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原标题:倒卖公民个人信息3000余万条
一男子充当“中间商”牟利百余万元被判刑
鹿轩吴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