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政法委发布决定,命名了纠纷类警情调处“小脑+手脚”工作法等100个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近年来,浙江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一大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创新工作法。
此次命名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是以典型示范引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接下来,这批被命名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的所在单位将当好示范,努力取得更大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将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创新做法,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为浙江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浙江100个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