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正式成立。会议审议通过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领导班子。现场还为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揭牌,向新当选的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领导班子颁发聘书。
据悉,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由我市热爱和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单位和各族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作为联系各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促会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着力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上下功夫,努力将民促会建设成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管理规范、有特色品牌的市级社会团体。
丽水是浙江省民族工作重点市,近年来,丽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域打造“之江同心·浙丽石榴红”品牌,扎实推进民族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各民族群众在丽水安居乐业,深度融合发展,民族关系和谐,共同绘就了新时代丽水民族工作的和美画卷。市民促会的成立,搭建了各民族联谊交流的全新平台。接下来,我市将以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成立为新起点,凝聚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共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新作为,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