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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社会保险体系“最后一公里”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3-12-04来源:台州新机场作者:台州市立医院

11月30日,记者从台州市人社局获悉,社会保险经办领域迎来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台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便民利民是《条例》的一大亮点,主要体现在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理时限、减少办事环节、提升办事体验等方面。

《条例》从源头上解决了无谓证明材料问题,明确了提供身份证件以外其他证明材料的规定;优化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业务的流程和时限,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保登记等规定。

如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我们已实现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保登记,做到个人参保等业务24小时内办结。同时积极推动实现工伤医疗费直接互联网结算,并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设立‘排忧解难’专窗,还在全省率先出台《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处理规程》。”台州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自《条例》公布以来,台州市人社系统以“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四进”活动237场,覆盖5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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