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叶骏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吕亮为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毛爱民为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吴松平为衢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郑飞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宏斌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方园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胡芬芬为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童立峰为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方军、毛羽翔为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郑志成的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杨晓光的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
胡庆龙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朝文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郑飞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宏斌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沈解民的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