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2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④“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以下序号与首段文字所述序号及违法行为一一对应):
抓拍①的点位:轻纺城高架路大越路东上匝道口;绿云高架路城南大道南上匝道口。
抓拍①②③的点位:轻纺城高架路苏台高速西860米;大禹快速路会稽隧道东向西入口;大禹快速路会稽隧道西向东入口。
抓拍④的点位:轻纺城高架越州工业园西30米;绿云高架路城南大道南380米;绿云高架路城南大道南740米;越东快速路育贤路北20米;绿云高架路青甸路北190米;大禹快速路常禧路西240米;大禹快速路解放南路西385米。
抓拍⑤的点位:鲁迅中路咸亨新天地路段;百红线三汇农贸市场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