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家庭按购房款3%给予补贴,三孩家庭按购房款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近日,《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发布,以进一步加快推进人口集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细则,此次补贴范围为2023年9月7日到2024年9月1日期间,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买瓯海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建部门“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与征收契税的认定标准相同,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
此次补贴对象仅限于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在购房及申领购房补贴期间夫妻双方或单方为瓯海户籍,且第二、第三子女落户瓯海。其中的“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瓯海户籍二孩、三孩家庭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