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美丽海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在杭州举行。现场发布了全国首个《美丽海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通过总结提炼舟山美丽海岛建设的实践经验,为全国的美丽海岛建设提供规范性指引。
据介绍,我国共有海岛1.1万余个,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定位和规划,海岛建设和管理不够规范,不利于我国海岛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及可持续发展。
“在海岛开发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满足生态保护的要求?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如何充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运营过程中如何实现产业与居民生活水平高质量协同提升?制定标准是最佳的实践推广形式。”中国计量大学质量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美丽海岛建设规范》起草组组长周立军表示。
我市作为全国最大的海岛型城市,在全域推进美丽海岛建设、发展海岛海洋经济、缩小“三大差距”打造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22年,我市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万元,居全国第二位;全市渔农业总产值306亿元,比2003年翻了两番;去年我市启动“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目前前两批示范岛建设成效明显。
舟山探索形成了较为稳固的标准化基础,其实践和经验具有向全国推广的价值。
去年2月,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对各海岛的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获取了大量资料和信息,提出了美丽海岛建设的标准研发要求,并向中国标准化协会提出立项申请;去年6月20日,中国标准化协会正式立项;去年7~11月期间,由市农业农村局、中国计量大学等单位及专家组成的标准起草组,多次深入我市各海岛进行调研,充分收集和分析已有实践成果,经过数次组内讨论、修改,以及广泛开展意见征询,形成标准送审稿。
“经过专家团队的加持和基层经验的提供,才形成了最终的标准文本,希望全国各地的海岛能够学习运用‘舟山经验’。”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余海芳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美丽海岛建设规范》团体标准,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因岛施策,坚持数智赋能、集成推进等6个方面,提出建设要求和内容,并规定了美丽海岛建设范围、建设原则、建设要求、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要求,适用于有常住人口的乡(村)岛屿或具有开发前景的岛屿推进美丽海岛建设的相关活动。
“团体标准以海岛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切入点,明确海岛建设的覆盖领域和产业、文化、公共服务、城乡融合、社会治理等具体指标,提出了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链的系统建设或优化指引方向,为全国美丽海岛建设提供舟山经验、浙江经验,有助于用标准化的逻辑来支撑海岛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中国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部副主任蒋可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