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永康市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该市将“强村公司运行、监管不规范”问题纳入整改整治重点内容,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深化集体经济经营创新,引导强村公司运营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做大做实集体经济“蛋糕”。截至目前,整改整治强村公司问题36个,规范管理强村公司资金6.13亿元,以实际成果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强村富民不断取得新成效。
强村公司是促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新生事物。但市委在巡察、基层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永康市部分强村公司存在决策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一年一审”不到位、村企混账等制度问题,强村富民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加强强村公司管理,是回应群众关注、推动共同富裕的有力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永康市委主要领导表示,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市从两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一是督促乡镇(街道)、行政村围绕村级组织强村公司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章程制定、建设项目承揽、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方面开展全面摸排,形成问题清单;二是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对问题整改的审核把关,确保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
为确保标本兼治,永康市多部门联发《村级强村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从公司设立、组织架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通过公司设立严谨化、财务管理标准化、风险防控制度化的“三化举措”,对强村公司实行规范管理。同时,明确各乡镇(街道)是强村公司的监管主体,建立强村公司赋权清单,落实监事会履职责任,以强力监督推动守牢底线;充分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前哨”作用,实施强村公司“八个严禁”,即严禁列支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非生产性开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公司捐款捐物或者向公司摊派,严禁村干部以及强村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承揽强村公司工程项目等,切实把强村公司的“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规范强村公司运行、激发强村富民活力是整改整治的根本目的。”永康市委主要领导介绍,该市为此推出了以“三大保障”为主体的深化帮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方面,该市建立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牵头的指导机制,推动结对联系、定期走访,协调解决强村公司发展难题,监测调度强村公司运营情况;优化项目保障方面,畅通绿色通道,在制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规划时优先安排强村公司发展项目,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手续,对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业服务项目、优质特色农旅项目的强村公司,按政策最高档给予补助;强化要素保障方面,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加快审批放贷手续,鼓励对重点提升村参与组建的强村公司贷款给予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