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宁波交警发布最新消息这10套电子警察已启用↓
为了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现决定自2023年12月15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抓拍点位
宁裘线与奉钱线西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宁裘线与奉钱线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宁裘线与奉钱线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海川路与庄洪路南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粮丰街与积德路路口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船埠巷112号及周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安泰街安泰社区北门及周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安泰街阳光城北门及周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安泰街与丽园南路路口东侧及周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船埠巷与尹江路路口南侧及周边(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注:以上执法设备安装地址如与之前电子警察启用公告表述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