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口地理学上,我国有一条著名的“胡焕庸线”,由黑龙江黑河至云南腾冲,一侧人烟稀少,一侧人口密集,两侧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划分出两个迥然不同的地域。
投射到浙江,有一条地区差距的分割线——“清大线”,以杭州临安清凉峰镇为起点,到温州苍南大渔镇为终点的直线。线的东北侧,水系纵横、土壤肥沃,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较好;线的西南侧,群山连绵、耕地稀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无独有偶。最近,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课题组在研究城乡收入倍差时发现,城与乡之间也存在着一条“地理线”,将杭州淳安、金华磐安、台州椒江三点串联成线,一侧城乡收入倍差没有一个高于2;另一侧城乡收入倍差普遍较高。
读懂这条线,或许能为缩小三大差距提供更为精准的办法。
城乡收入差距
浙江是我国城乡发展最均衡的省份之一,代表性数据就是城乡收入倍差。
2022年,浙江城乡收入倍差为1.90,连续10年缩小,在全国各省区中最小。1.90,意味着,城镇居民的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1.90倍,倍差数值越小,城乡发展越均衡。
省域整体均衡发展的背后,在更微观层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偏科”。比如,倍差较低县(市、区)的主要集中在浙北地区,比如嘉兴的秀洲区、南湖区和舟山的岱山县,该数值小于1.5;倍差较高的主要集中在浙西南地区,杭州淳安县、丽水遂昌县和金华婺城区,该数值大于2.1。
“为看清楚我省城乡收入差距的空间特征,我们将全省各县(市、区)由低到高、分8个层级绘制在行政区划图中,用不同颜色表示不同倍差。在这个图上,淳安、磐安、椒江的城乡收入倍差都在2左右,构成一条新的界线。”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战略谋划研究所所长郎金焕说。
这条城乡收入差距界线,被简称为“淳安—磐安—椒江”线。
从地图上来看,在这条线的东北侧,各县(市、区)城乡收入倍差较低,没有一个高于2;在这条线的西南侧区域,城乡收入倍差普遍较高。
浙江省发规院提供的“两条线”
“两条线”的交叉
“清大线”是经济密度线,西南侧是欠发达地区、东北侧是发达地区,由于浙江省城乡关系呈现为“经济越发达、城乡倍差越小”,因此“清大线”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区域城乡倍差关系。
郎金焕说,若把“清大线”和“淳安—磐安—椒江”线叠加起来看,“2条线”总体把浙江省域从浙西南向浙东北,按照城乡倍差高低分为了“高倍差-中倍差-低倍差”地区3个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说,“淳安—磐安—椒江”线正是对“清大线”的补充,为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在“淳安—磐安—椒江”线北侧,主要是杭嘉湖平原和杭甬城市群,是浙江经济最发达的区域,城乡收入倍差历来较低,虽然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但缩差的空间、潜力也更小,需要付出的努力也更多。
在“清凉峰—大渔”线南侧,主要是山区26县,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重点,也被称为“最难啃的骨头”,农村居民收入增收难度最大。
在两线合围的中间区域,主要以浙中城市群为主,地理条件相对优越,交通条件便利,人口分布集聚,城乡倍差“不高也不低”,是“由高到低”的过渡地带,这些地区基础好、潜力大,是城乡缩差的主阵地主战场。
郎金焕告诉潮新闻,尤其需要关注两条界线的几个端点,如淳安、临安、椒江、苍南,是缩小城乡、区域差距的难点,若能实现“端点振兴”,对下一步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我建议,将这三个地区作为新一批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省级综合性试点,集中研究形成针对性方案。”郎金焕说。
倍差中的“极限”
城乡收入倍差,缩小到什么水平最合理?
客观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过高不可避免会影响城乡发展均衡性协调性;但是由于城乡体制和资源禀赋不同,城乡收入倍差“过小”或“无差距”也不符合实际情况,还可能降低发展积极性。
问题来了,城乡收入倍差是否存在“极限”?
从浙江历史来看,改革开放初期,农村改革先行,受益于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一度快于城市。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65元增至446元,名义增长1.7倍,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32元增至669元,名义增长1倍,城乡收入倍差由2.02降至1.5,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最低。20世纪后,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于2006年开始下降,从2006年的2.18降至2022年的1.9,年均降幅0.016左右。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共同富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祝立雄说,从近5年的情况看,如果以人均GDP为标准,将浙江各县(市、区)划分为前1/3、中间1/3和后1/3三档,会发现人均GDP排名前1/3的县(市、区),平均倍差水平基本处于1.7左右。
祝立雄认为,浙江省城乡均衡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城乡越均衡,因此可以将排名前1/3的发达地区倍差均值1.7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值,各县(市、区)应根据所处的差距水平,分类确定城乡缩差的主要方向。
对城乡收入倍差已经达到或低于1.7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已经较为均衡,可以围绕“率先实现城乡融合”的目标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缩小城乡差距的重点聚焦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促进城乡发展机会公平等方面;对于距离1.7还有距离的地区,缩小收入倍差仍应是核心目标。
潜在的难点
此外,还有两个“潜在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辩证看待。
祝立雄举例说,比如,“城弱乡弱”的低水平均衡现象。在部分地区,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水平和倍差出现“双低”,这种低水平均衡的情况多发生在经济弱县,以某山区县为例,城乡收入倍差小于1.7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准,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全省平均低了1.2万元、0.6万元。
再如,一部分高倍差地区缩差面临瓶颈,倍差长期处于高位、排名长期处于末位。这部分地区的城乡倍差长期远超全省平均,难以实现位次进阶,是城乡缩差“难题中的难题”。究其根源,还是其自身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对乡村发展的带动作用不强,乡村非农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制约了收入增长。
不论是寻找“界线”,还是反思“反常”现象,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辩证看待城乡收入倍差,避免“唯缩小倍差指标论”倾向,方能客观、准确缩小城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