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据悉,《条例》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与停车管理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城市停车设施总量不足、停车资源利用率低、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不到位等问题逐渐凸显。《条例》的出台,从法规层面对优化停车设施供给、规范停车秩序管理、提高智慧停车应用水平等进行破题,将有助于进一步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绘就“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幸福图景提供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服务、绿色与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按照“资源打通、矛盾疏通、公交畅通、数据贯通”思路,创设制度和特色条款,努力为破解“停车难”提供法治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意见反映集中的停车供求矛盾,开源与疏导并举,以解人民群众燃眉之急,其中包括鼓励依法利用待建土地、预留土地、桥下空间、边角空地等闲置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用停车场在一定条件下向社会错时开放等。《条例》的制度设计也充分彰显人文关怀,其中明确规定了免费时长、无障碍设施要求等,力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与此同时,为确保《条例》执行到位,市级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专项方案,建立重点任务、政策制度和创新事项“三张清单”,确保宣贯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也将停车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对标对表落实“三张清单”,抓实抓细各项停车管理举措,确保《条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