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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保护区内堆放黄土 越城开出首张罚单

日期:2023-12-27来源:绍兴特产作者:绍兴e网最新招聘求职

近日,越城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处理首起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违规施工案件。当事人因在地铁保护区内堆放大面积黄泥土,造成地铁运行安全隐患,被罚款2500元。

  前不久,越城区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鉴湖街道地铁1号线栖湖—芳泉站区间存在违规堆土作业行为,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去核实。工作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属实,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并将相关违法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给综合执法部门,并于今年11月24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张某于2023年11月10日在地铁1号线栖湖—芳泉站区间内堆放黄泥土,占地面积255平方米,高位3米,计方量510立方米。该作业点距地铁轨道外边线8米处,属于地铁控制保护区。而且当事人在作业前并未征得运营单位同意。

  越城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鉴于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且及时整改,情节轻微,根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酌情处以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将保护区范围内的堆土清理完毕。下一步,越城交通将加大对轨道交通保护区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涉保护区违规作业行为,保障地铁运营安全。

  根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设立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在地下车站主体结构、区间隧道外边线外侧50米内划定红线,红线内就是控制保护区,如果是在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米内,则属于特别保护区。

  “划定保护区,主要是为避免周边工程施工、勘探等外部作业出现侵入轨道交通结构的行为,影响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安全。越城区主要以各个地铁站为主,红线50米之内属于控制保护区。”越城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涉轨道交通保护区内严禁自主施工行为,如有特殊情况,施工单位须征得运营单位同意,经过安全论证并履行相应流程手续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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