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
提振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信心,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来看看浙江将怎么做↓↓
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旅游企业积极承接疗休养、春秋游、会展、研学等服务活动,拓展业务空间。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党建活动、会展活动,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适当放宽旅行社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期限,旅行社可申请全额暂退或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加快推进文旅品牌创建
实施文旅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广泛认可度、长期影响力的标志性文旅品牌。到2027年,打响10个具有全国知名度、浙江辨识度的城市文旅品牌,迭代打造12条主题漫游长廊,文旅消费品牌创建持续深化,形成以“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品牌为统领的省市县三级文旅品牌体系。
积极推进景区转型提质
实施全省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推出一批旅游景区转型提质重大项目、重点名录,推动旅游景区品质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到2027年底,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50个。
持续丰富旅游演艺产品
深入实施“文艺赋美”工程,深化文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繁荣全域文化,推进全民艺术普及,促进优质文艺资源下沉和全社会资源激活。实施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探索越剧新大众化之路,打造最具辨识度的浙江文化标识。鼓励各类文艺院团、演出制作与演出中介机构等参与旅游景区演艺项目。推广旅游演艺精品佳作,引导各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沉浸式旅游演艺产品。
大力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整体推进乡村旅游产品创牌、环境创优、文化创新、运营创效、模式创造,打造“乡村四时好风光”线路产品,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擦亮“乡村旅游看浙江”金名片。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迭代“万村景区化”建设,到2027年,打造一批示范景区镇、金3A景区村,新培育3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5个重点村。
积极拓展海洋旅游产品
挖掘海洋海岛旅游产业潜力,科学有序开发海洋海岛资源,结合当地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乡村振兴等特色产业,发挥海洋海岛旅游观光和科普教育功能。深入实施全省海洋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休闲产业,打造“10+X”海岛公园集群,建设生态海岸带旅游休闲廊道。到2027年,全省滨海旅游年接待游客总数达到4.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
积极拓展新型消费业态
引导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演唱会、文旅展会、运动休闲等业态健康发展,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体育+旅游”等业态。推动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一体谋划、一体开展,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的品牌活动,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赛事和基地。深化打造之江文化中心等集图书阅读、轻食餐饮、展示展览、文创售卖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新空间。
有效扩大休闲度假消费
提倡“快旅慢游”,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实施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活化利用历史建筑,促进城市旧街区、旧厂房等存量空间改造利用,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带。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到2027年,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2个、街区10个。
有序促进夜间文旅消费
打造传统与时尚兼具、艺术与科技融合的文旅夜地标,评选出一批文旅消费不夜城、一批夜间文旅消费新场景,打响“璀璨浙里 越夜越精彩”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品牌。到2027年,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5个以上,建成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60个。
培育打造数字消费场景
深化打造“游浙里”“浙里文化圈”等应用,以便捷线上文旅服务助推消费升级。统一运营“浙文旅”应用,推进浙江“文旅码”与“社会保障卡”深度融合,加大移动支付,打造文旅服务和消费融合生态圈。
全面优化文旅消费环境
支持各地开展机场、码头、车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与景区的无缝接驳服务。支持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强休闲功能,合理设置咨询区、餐饮区、文创产品销售区等接待设施。完善“信用+监管”,拓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顽疾,推动引导保险机构丰富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持续增强消费活动带动
放大“后亚运”效应,依托运动场馆、城市绿道、商业街区、社区运动空间等,开展文体旅融合促消费系列活动。组织举办好浙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鼓励各地围绕节假日及消费旺季,精心策划主题文旅促消费活动,推出系列优惠措施。
不断加大消费惠民力度
严格贯彻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对儿童、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宗教人士、教龄30年以上教师、《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的门票减免优惠,鼓励景区面向省级以上劳模等模范人群推出优惠政策。加强惠民政策公示,鼓励A级景区周一至周五低价或者免费开放,国有控股旅游景区试行免费开放日和免费开放周(月)制度。
加快促进入境旅游复苏
完善入境旅游服务,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在旅馆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优化入境旅游产品和线路,推出更多广受入境游客欢迎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加强用地保障
将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合理利用林道、林业生产管理用房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开展旅游公共服务。
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等产业开发。鼓励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有居民海岛开发旅游项目。
加大资金支持
推动各地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资,引导和服务民营企业家在浙江投资创业。
优化完善盘活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分类采取盘活措施,用好各类财政、金融、投资政策,支持旅游企业盘活存量旅游项目与存量旅游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领域公益性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创新金融合作
组织举办好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融资线下对接会,推动政银企合作共赢。推动金融机构将文化和旅游企业所获荣誉纳入授信评价,对优质文化和旅游企业提高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发行文旅消费联名银行卡,给予特惠文旅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
强化人才培育
实施全省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打造名家大师、领军人才、骨干人才等五级梯队式文旅人才体系,用好紧缺急需和拔尖人才引进“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制度,实施人才引进费、安家补助费和科研成果奖励等政策。
开展导游执业改革,建立特级、高级和金牌导游(讲解员)激励机制。支持地方探索旅游向导员制。
落实休假制度
保障职工带薪休假权利,加强对带薪休假制度的宣传引导。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方式灵活、消费形式多样的疗休养活动,以解决景区峰谷差和区域不平衡问题。
加强宣传推广
聚焦“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省域品牌,举办好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浙江旅游交易会、浙江山水旅游节、杭州奇妙夜、宁波旅游节等品牌节庆展会活动,大力推广“诗画江南、活力浙江”12条主题漫游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