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信访“钉子户”阿华(化名)从上海寄来的表扬信。阿华感慨,自己从不断信访转为对司法信任,要感谢5个月来该局林法官的付出和努力。
阿华是上海市Q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13%的股份。2020年12月17日,上海市宝山法院就温州市Z公司诉Q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Q公司支付Z公司217万元及利息损失。Q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上海市二中院驳回。
因Q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宝山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Z公司的涉案债权未获清偿,遂向永嘉法院提起对Q公司包括阿华在内的7位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2022年12月9日,永嘉法院判决被告七人对Q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之一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温州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上述七名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又一次进入了执行环节。在执行过程中,永嘉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阿华与案外人共有一间上海房产,便裁定对其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
2023年7月起,阿华向永嘉法院、永嘉县信访局、温州市监察局、国家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提起十余次情况反映、举报、申请,认为永嘉法院审判法官枉法裁判,要求依法纠正前述判决,并暂缓执行。永嘉法院接到信访材料后立刻启动了信访案件交叉办理机制,由执行局副局长林建岳担任本信访案的负责人。
截至2023年10月,相关款项及利息已增至300万元。在连续数日的电话沟通下,10月30日,被执行人阿华等人和申请执行人Z公司代表来到永嘉法院信访接待室当面沟通。从上午到傍晚持续了八个小时,林建岳抽丝剥茧地向各当事人讲解了案件的整个过程,梳理找出问题症结。在他专业客观的释法说理下,阿华等人终于认可了审判结果,并与Z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分三期支付执行款合计215.2万元。
2023年11月30日,七名被执行人全部按期履行完毕。至此,阿华信访案也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原标题:法官历时5个月化解心结信访“钉子户”寄来表扬信
记者胡百加
通讯员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