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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市场进入“阵痛期”,浙江如何应变?

日期:2024-01-04来源: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作者:2023年杭州取消限行

电化学储能,常被比作“大型充电宝”。

最近,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这也是全国首个用户侧储能技术导则。

一份技术指导,规范的却是市场秩序。近两年来,储能快速发展、市场一片火热,然而2023年却经历大转向:从供不应求到产能过剩,低价竞争、建而不投等乱象频发,业内甚至有“储能行业提前进入寒冬”的论调。

浙江拥有广大民营企业,正在大力发展风光新能源,是储能产业的潜在大市场,如何实现良性发展?记者走访国网浙江经研院、浙能产业研究院及储能企业,与学业界对话,共同寻找破局之道。

一路“狂奔”的储能市场

2022年被业内人士称为“电化学储能元年”,其火热程度,从新增注册企业数量、装机规模等数据中可见一斑。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2023两年,我国均实现电化学储能累积装机“倍增”。另据天眼查数据,2023年以来中国新增注册储能企业超过50000家,平均每天有超过150家新企业踏入储能领域。

储能为什么火?这要从双碳目标说起。在控制能耗和碳排放的环保政策之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被视为零碳排的绿色电力,备受推崇。但它们“靠天吃饭”,发电具有波动性和随机性,大规模接入容易对电网稳定运行造成冲击。这就需要储能来为整个电力系统构建一个缓冲地带。

相比抽水蓄能等传统储能技术,电化学储能因配置灵活、建设期短、响应快速等优势,成为一匹“黑马”。2021年以来,浙江和多省份陆续出台方案,规定新能源电站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储能,由此催生刚性需求。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如今的电化学储能已是当之无愧的“明星赛道”。

按照应用场景的不同,储能分为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类型。和西北风光基地配备的大型发电侧、电网侧储能不同,浙江多为工商业企业配备的小型用户侧储能。这源于民营经济大省的用电特性:用电主体多小散、用电时段灵活随机、对用电成本较敏感。

一个重要因素是,浙江电力的“峰谷价差”非常可观。当前,储能运营方可以通过谷电时段充入低价电、峰电时段释放并替代高价电,以此赚取差价。“一般认为,峰谷电价差高于0.7元/千瓦时,储能就具备经济性,而浙江一般工商业峰谷价差达到了0.8元以上。” 浙能产业研究院研究员赵盼龙说。同时,浙江已将运营机制从每天“一充一放”调整为“两充两放”,省内用户侧储能市场越发成为“香饽饽”。

据省能源局数据,2023年7-11月,全省新增616个用户侧储能,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总装机容量为2.3吉瓦,占到储能总量约1/3,在用户侧储能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浙江将建成300万千瓦左右的新型储能项目,不少示范项目为用户侧储能,未来两年仍将是省内储能市场增长的高峰期。“随着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改革走深走实,储能的开发潜力仍然较大,将在未来的能源保供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网浙江经研院电网规划中心研究员王岑峰说。

从井喷到“内卷”

行业经济性吸引各路“玩家”争相涌入,也让储能市场加速“内卷”。

自2022年以来,电池核心原料碳酸锂的价格跌去近80%,储能建设成本已下降30%以上。赵盼龙为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储能建设成本约1.7元/瓦。按照2兆瓦时的用户侧储能规模计算,初投资340万元,一次充放电能挣1600元,最快三到四年就能回本。

再加上部分地区的政府补贴,比如金华义乌根据峰段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25元/kWh的补贴,温州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kWh的补贴,使得行业效益更加诱人。

此外,产业链末端的集成商扮演“攒局人”角色,只需采购设备、进行组装,技术准入门槛较低,成为大量新“玩家”入局的首选。如今,产业供应端急速扩张,产能过剩已是行业共识。 如何在同质化市场中脱颖而出?不少集成商只能打“低价牌”。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储能项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电费结算等业务。该企业储能事业部蒋恺表示,2023年以来中小型储能设备的市场均价相比往年下降约20%-30%;储能投建方和用户的盈利分成比例也有所下降;一些小型设备制造企业甚至开出亏本的“自杀价”。

白热化竞争中,隐忧浮现。用户侧储能广泛应用在能源消费侧,比如工厂、商场甚至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成本压缩之下可能出现偷工减料、监管宽松等市场行为,将很难保障储能安全性,近年来海内外已有不少自燃、爆炸等灾害性事故,可做前车之鉴。

“发电侧和电网侧储能因为背靠能源国企,在建设、运维和监管方面相对可控,而用户侧储能分布零散、投建方良莠不齐,亟待市场规范。”赵盼龙说,这也是本次浙江率先就用户侧储能出台《导则》的背景。

王岑峰也认为:“电化学储能的试错成本是极高的,必须从一开始就追求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路线。”不走“先求速度,再求质量”的产业发展老路,政策端还需加以引导。

本次《导则》明确建设、并网、监控、通信、消防等各环节技术标准,厘清了管理流程和责任归属。未来还可考虑调整工商业电价和峰谷价差等机制,通过价格信号为产业过热“降温”,把市场资源导向电池技术研发、锂资源回收利用等核心创新环节。

挖掘“灵活”的价值

储能的价值究竟在哪?它看似是个储存箱,但市场价值可不止是租金。

电是一种瞬时产生、传输和使用的特殊物品。每时每刻,作为传输通道的大电网必须保持各处处于同一频率,还要时刻确保供用电两端的平衡,避免电路空转或电力“堵车”。灵活的储能正好能提供这些服务。

目前,浙江已明确独立储能可以作为电力市场主体,参与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并获得持续的盈利回报。“省内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欧美及广东等地的先行经验来看,储能的多样功能有待开拓。”赵盼龙说。

比如,储能释放的电力资源可以作为商品,和各类发电企业共同参与电力市场交易。2023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试点,储能可用“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浙江已明确独立储能可在条件具备后加入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省内现货市场即将开启,业内对储能的加入拭目以待。

围绕储能可以衍生出丰富多彩的商业模式。比如在新能源电站强制配储的规定下,比起自主建设和运维储能,一些中小新能源企业更倾向于租赁第三方储能的份额和服务,这就产生了容量租赁市场。

在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之外,储能还可以参与构建容量市场,一些储能即使没有启用,仍然随时在为突发情况“待命”。在欧美电力市场,针对备用储能的容量定价机制已经从计划性补偿演变为市场化定价,“国内可以参考煤电的容量补偿政策,进一步明确储能作为调节资源的备用价值。”浙能产业研究院研究员黄博远说。

另外,在前两年的夏秋高温季,浙江已经试行了需求响应机制——企业在用电高峰期主动减少或停用电力,响应电网平衡供用电的需求,即可获得资金补偿。比起发用电主体,储能的响应速度快、调节速度和精度高,非常适合参与需求响应市场。

诸多经营模式之外,储能的盈利分配机制也有待完善。2023年,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正式实施,浙江跟随国家部署调整电价机制,从电网输配电价中拆分出系统运行费,“原先调节费用和电网‘运费’是一笔混合的‘糊涂账’,拆开后不同主体的贡献更加清晰了。”黄博远说,未来也可以逐步拆分调峰、调频等不同功能的贡献。

“政府层面还需逐步推动市场机制的健全,增强储能成本疏导能力,释放行业下游发展潜力。”王岑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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