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甬江科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甬江科创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金融专项政策》,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甬江科创区金融保障“三个千亿、两个百亿”工程,助力宁波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瞄准甬江科创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建设目标,我市将发挥金融改革创新优势,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甬江科创区。力争三年内,单列信贷资金规模、各类直接融资、引入的总部资源及新型金融工具均达到1000亿元;提供融资担保100亿元、知识产权融资及科技保险保障100亿元。
未来三年,我市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甬江科创区设立开展科技金融业务的专营机构,加大对创业创新团队和核心骨干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宁波计划,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
在甬江科创区试点建立企业“研值”“创新积分”等增信机制,建立“技术流”专业风险评价体系;深化投贷联动,鼓励金融机构引入总部资源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与甬江科创基金合作成立新基金助力产业创新。
发挥宁波金融改革先发优势,我市相关部门将积极整合资源,支持甬江科创区探索设立政府性科创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票据等新型担保产品,鼓励开展“智创担”“投担联动”等创新业务。
大力建设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先行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同时,支持建设甬江科创区股权投资创新发展集聚区,开展科技金融工作站试点,探索建立专门的科技金融孵化与服务平台,促进区内企业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