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将于1月15日起施行,那么它将会给我市的在册个体工商户带来怎样的机遇呢?
个体经济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月10日,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经营主体共计141.26万户,在册企业42.12万户,在册个体工商户98.16万户。其中,在册个体工商户约占市场经营主体总量的69.49%,在我市稳增长、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市户籍人口831.8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为967.9万人。这意味着,相当于近10人中就有1位个体工商户。
记者留意到,此次《实施意见》聚焦“个转企”全过程,提供了从登记、许可、税收、金融、社保、用工、专利等全要素、全链条服务,聚合了市场监管、经信、税务、自然资源、人力社保、人民银行等46个部门职能作用,打造了一体化、集成化的政策体系。到2024年底,全面建成全省“个转企”动态培育库;到2025年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率先完成转型升级,提升合法经营水平;到2027年底,全省企业占经营主体总量比例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类型分布更加优化。
《实施意见》的支持对象为已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发展前景较好且具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较大产值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较大规模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实施意见》规定了优化“个转企”准入服务等4方面政策举措,重塑了“个转企”办理模式,允许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无需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设立企业。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将努力推进《实施意见》在我市的落地,让政策“暖风”更强地惠及我市广大个体工商户。
原标题:浙江出台新政,将惠及我市98.16万户在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变更”升级为企业
记者陈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