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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布交通建设领域“一案双罚”首案

日期:2024-01-15来源:宁海作者: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网

  近日,县交通执法队在一市至前岙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时,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对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这是我县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作出的第一个“一案双罚”案件。

  据悉,在检查时,交通执法队发现当事人宁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路肩硬化施工过程中,基层采用土石混合料填筑,与设计图纸要求采用水稳基层不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处以人民币3873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立案处罚。

  据该执法队介绍,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都属于相对严重的违法行为,一直是严厉打击的重点。对此,执法队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常态发布“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警示企业主要负责人引以为戒。同时,积极践行“增值化”执法服务理念,通过交通政策送上门、执法人员进企业的方式,积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贯和辅导,督促企业主动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自觉从源头筑牢建设工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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