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张健副市长代理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