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清交警处罚了一起因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罚者是一对夫妻,9个月内累计80次违法行为。
1月9日下午,张女士到乐清交警虹桥中队处理车辆违法,工作人员查询发现该车辆竟然存在80次违法未处理,依法累计需记80分及罚款。张女士感到十分诧异,表示平时都没有收到短信通知,对此完全不知情。
交警调查后发现,原来是张女士更换了手机号码,而后变更了驾驶证联系方式,但未及时变更车辆登记信息,导致车辆有违法情况产生,作为车主的张女士却浑然不知。
而80次违法均为驾驶员开车时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且驾驶员正是张女士及其丈夫柴先生。同时,两人还多次出现乘车未系安全带的情况。
据了解,张女士来自贵州,和丈夫在乐清市虹桥镇同一家公司上班,车辆作为日常代步,由夫妻俩轮流驾驶。据张女士说,由于暂住处与公司距离比较近,感觉系安全带太麻烦,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上车不系安全带的坏习惯。经交警现场批评教育后,张女士也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系好安全带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更不是为了躲避处罚,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