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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渔船禁渔期天天出海 游客却根本约不到?

日期:2024-01-17来源:温州台风网台风路径图作者:温州

明明是禁渔期,市场上为何出现子梅鱼、野生青蟹等大批鲜活海鲜?记者昨天从瑞安市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从一批来源可疑的海鲜入手,成功破获了全国首例由休闲渔业公司组织、鱼贩参与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案件共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1.5吨,查清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涉案3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伙鱼贩冒充游客

驾休闲渔船出海偷捕

去年6月,瑞安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瑞安某休闲渔业公司的渔船打着带游客出海游玩之名,疑似在禁渔期出海打鱼贩卖。

“当时已经进入禁渔期,渔船出海捕捞受到严格限制。但供游客体验的休闲捕捞渔船并不在限制范围。”民警介绍,根据规定,休闲渔船每次捕捞量限制在20公斤内,“但这家公司所属的休闲渔船生意异常火爆,在禁渔期几乎天天出海,普通游客根本约不到。更可疑的是,这些休闲渔船每次回港后都有冷链运输车跟随,显然有大批渔获需要冷藏保鲜。”

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很快查明发现这些渔船上的“游客”是来自瑞安和平阳的7伙鱼贩。他们为规避禁渔期限制,伪装成游客,驾驶休闲渔船到飞云江以外的海域进行捕捞,随后将非法捕获的海鲜转运到各地进行贩卖。

出动150余名警力

现场查获海鲜1.5吨

在掌握了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和手段后,去年7月5日,在温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的支持下,瑞安警方联合温州海警、瑞安飞云江海事处出动150余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行动当天,民警趁着7艘渔船回港之际迅速登船搜查。在渔船甲板上、船舱门口等显眼位置,民警仅发现了几个装有少量水产品的泡沫箱,数量符合休闲游的规定。

面对突然到来的民警,部分鱼贩子还辩称自己是来游玩的,试图冒充游客蒙混过关。“这些鱼贩都穿着工作服,因为长期在海上作业,个个皮肤黝黑。加上清一色都是青壮年男性,没有女性和小孩,一看就不像出海的游客。”民警介绍。

随后,民警继续展开搜查,很快就在渔船甲板底下、厨房柜子等处陆续发现了大量子梅鱼,以及部分水鱼和青蟹等海鲜。部分子梅鱼还仅有拇指大小,同样被捕捞上船。经清点,警方当天共查获子梅鱼、鲈鱼、水鱼、青蟹等水产品103箱,总共1.5吨,市场价值近20万元。

涉事公司改造休闲渔船

一个月获利超200万元

警方查明,涉事的7艘渔船全部隶属于瑞安某休闲渔业公司。“他们在瑞安从事了多年休闲旅游,原本是面向游客的,船只的租金约为5000元/日。”民警介绍,去年6月,进入禁渔期后,个别鱼贩高价租用该公司休闲渔船用于非法捕捞,“公司老板林某发现有利可图,干脆加大了渔船马力,配备了更细密的渔网,以约1万元/日的价格租给鱼贩子。”在短短一个多月内,林某的公司便通过出租渔船获利200多万元。

鱼贩子们花高价租船,收益同样十分可观。“正好是休渔期,市场上新鲜的野生海鲜可以卖到较高的价格。”民警介绍,鱼贩们将捕捞上来的海鲜在船上整齐装箱,只要一上岸,就立即交给冷链车销往酒店、农贸市场等地,部分优质海鲜售价高达500元/公斤。

目前,瑞安警方已将35名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查清非法捕捞渔获涉案金额达100万元。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打击了非法捕捞者的嚣张气焰,同时也打击了非法捕捞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从源头上切断了利用休闲渔船实施非法捕捞的利益链条。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休闲渔船禁渔期天天出海,游客却根本约不到? 原是鱼贩冒充游客非法捕捞,涉案35人落网

记者谢树华

通讯员黄凌昊李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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