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张贻富通讯员徐莹莹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1月18日起,市区又有8套电子警察设备将启用,对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这8套电子警察的点位和抓拍的违法行为分别是:
1、通远路与章水桂家东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明光路与萧皋西路南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永达路(宋诏桥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4、人民路658弄与东鹰路路口附近1(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5、人民路658弄与东鹰路路口附近2(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6、香雪路(集士港镇卫生院附近)(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7、姚江东路与青林湾8期北门西侧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8、姚江东路与青林湾8期北门西侧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