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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拉群销售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 江北一市民面临重罚

日期:2024-01-26来源:宁波作者:杭州乐园

快过年了,不少市民喜欢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喜庆气氛。近年来,一些人借助网络平台暗暗做起了烟花爆竹团购销售生意,但是请注意,此举涉嫌违法!

近日,江北区慈城镇一市民因为组建小区微信群帮人代购烟花爆竹,被执法部门当场查获,不仅货品被全部没收,还要面临最低2万元的处罚。

1月6日,江北区慈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慈城一小区巡查时,发现在市民许某驾驶的小型汽车里装有大量烟花爆竹。

经调查,许某前阵子刷视频时,联系上某直播平台一名销售烟花爆竹的卖家。后来,许某拉了个小区微信群,以套餐形式发起团购,吸引了一些小区居民加入。许某共卖出10份套餐、价值2776元的烟花爆竹。卖家把货送到后,许某正打算挨家去送货,结果被执法人员查个正着。

慈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韩湧杰告诉记者,许某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许某非法采购的这批烟花爆竹被全部没收,他还将面临最低2万元的处罚。许某后悔不已。

日前,记者跟随江北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区内多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检查。一名零售商告诉记者,他们的烟花爆竹按规定到指定批发商处采购,不能跨区域采买、销售。因为不同区域烟花爆竹的零售存在价差,现在一些人通过网络平台,在微信朋友圈拉群偷偷搞起了烟花爆竹团购,上门送货,这样做不仅违法,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执法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按照相关法规,要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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