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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府元宵迎龙灯会

日期:2024-02-01来源:绍兴人才作者:绍兴文理学院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之一,被视为一种祥瑞,深受各族的崇拜和喜爱,在古代绍兴府也不例外。绍兴府中历史悠久、最具影响力的龙文化习俗,当属元宵佳节的迎龙灯会。

  农历正月十五日的元宵节,又被称为上元节、元夕,其中以观赏花灯的民俗活动最受欢迎和让人期待。每当元宵节之际,绍兴府城内便成了赏灯的最佳之地。据南宋《嘉泰会稽志》“节序”记载:“上元观灯行街中,必相逊避,无争道、喧竞。城门弛禁率至夜分,以便郊居者。”宋代以前的元宵节,到绍兴府城内赏灯的百姓都遵守着互相避让、不准喧闹争道的准则,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城门也开放到半夜,以便乡村的百姓出城。

  到了明代,官府的规定进一步宽松,元宵节前后的十天解除夜禁,绍兴府城内的过节氛围十分浓厚。正月十三日起,民户都会在街道上搭起竹棚,挂上自制的花灯,街上灯火辉煌,称为街灯。花灯品种多样,有本地的麦秆灯,福建的琉璃珠灯,云南的料丝灯,江苏的上料丝灯、夹纱灯、羊角灯等,将街道渲染得绚丽多彩,街上游人如织。明末清初散文家、山阴人张岱曾称绍兴府的元宵灯景蜚声海内,元宵节当晚更是盛况空前:尼姑庵、寺庙、道观用木架作柱灯和门额,题写上“庆赏元宵”“与民同乐”等吉祥语。府城内的府横街轩亭、会稽县西桥一带,挂满了各式花灯,有的还会举行斗狮子灯表演,还有人鼓吹弹唱,燃放烟花爆竹,热闹非凡。

  除了绍兴府城内的元宵盛会,下辖的八县,在元宵节期间也都有各自的特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还是迎龙灯会。

  诸暨县将彩纸做成的各式花灯悬挂起来,品类最繁多的赏灯处则在各个寺庙中。那些士绅的年少随从们竞相赛灯祈福,一直要持续到半夜。同时,女子也大都出门观赏花灯,被称为“过桥”,寓意可以免遭一年的疾病和厄运。这些赏灯活动在诸暨县城内尤其隆重、热闹,尽管官府一再禁止,却并不管用。至于禁止的原因,更多的也是出于安全考虑。《乾隆诸暨县志》“风俗志”所载,“暨俗有龙灯,首尾为龙形,鳞爪毕具,其中翘装联络,缀以人物故事。灯多者至三四百许,一望辉煌,杂以锣鼓旗帜,甚盛。”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舞龙灯,龙头、龙身、龙尾制作得栩栩如生,同时会在花灯上画一些寓意吉祥的人物故事。家家户户串联起来,最长的龙灯将由三四百盏花灯组成,锣鼓喧天,旗帜招展,抬龙灯的、赏龙灯的都尾随在一起,将元宵灯会推向了高潮。

  嵊县百姓会在祠堂、土地庙等处挂上帐幔和彩灯,做成鳌山灯,并表演木偶戏、狮子戏。每户都会搭起竹棚,挂上花灯,整条街灯火辉煌,人流鼎盛,称为街灯。“乡社人擎一版,版联二灯,窍两端而贯接之,长数十丈,前后装龙头、龙尾,可盘可走,谓之龙灯,又谓之桥灯。今桥灯惟金处等郡尚为之,嵊无桥灯,其龙灯则编竹为之,人持一节,龙头、龙尾亦只各一人持之。”乡村里社的百姓肩扛一张板凳,上面安上两盏花灯,再通过两端的孔彼此相连,长度可达30米。最前一节安装龙头,最末一节呈龙尾形状。形态盘旋曲折,称为龙灯,也称桥灯。清代同治年间,这种迎龙灯的习俗在嵊县已经消失了,只有一种用竹子编成的分段的龙灯形式保留了下来。明代万历十六年(1588)修的《万历嵊县志》中并无引文桥灯这段记载,可见嵊县地区的这一龙灯习俗是在明代晚期或者清代早期才形成的。然而,同治年间的金华府和处州府(今浙江丽水)等地一直保留着桥灯的习俗。时至今日,金华多地依旧保留了元宵龙灯会的习俗,称之为板凳龙或长灯。这也为古代绍兴府的元宵迎龙灯会提供了活的样本。

  古代每逢元宵等盛大节日,绍兴府便会举行舞龙和迎龙灯的民俗,形式多样,有板凳龙,还有竹龙等。尽管下辖的不同县区舞龙迎龙的起因有所不同,如余姚县的四门、临山两地因靠海的地理位置,迎龙灯主要是为了祈求消除水患。不过,通过迎龙灯,借以表达迎新贺岁、祈福消灾,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美好愿望都是相同的。时至今日,有些地方的迎龙活动已经消失,而有的地方仍延续举办这样的民俗活动。但无论怎样演变发展,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会变,龙作为民族象征及美好寓意的文化内涵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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