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2月4日讯 4日,记者从全省检察长会议暨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浙江检察机关将以专班化融入对接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全省检察机关要有效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推进各项部署要求落实,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等重点工作任务,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快提升涉外法治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全面系统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抓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将在构建刑事检察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上重点发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完善监督办案方式,以改革激发活力,全面深入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