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浙江考察,赋予浙江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定位新使命。浙江如何进一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如何以干部创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打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的勤廉追求……近年来,特别是2023年以来,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既坚定惩治妄为不为者,又坚定支持实干奋进者,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精准规范容错纠错
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敢担当
杭州市钱塘区一企业在相关项目审批中,因所需工程档案验收资料有缺项而迟迟未能通过审批。客观上补齐资料需要较长时间,企业因此可能错过重要机遇。该区有关单位经过多次会商研判,最终决定对该企业项目的审批予以容缺办理。
对该单位违反程序审批情况进行的调查核实中,钱塘区纪委监委认为该单位的初衷是为了高效服务企业,经办同志没有谋取私利,后续也持续跟踪监督工程档案验收情况,决定给予容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吃“改革饭”发展起来的浙江,当前正在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处于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的关键期,迫切需要广大干部勇当闯将、尖兵,在一线冲锋陷阵,也需要组织为他们提供坚强后盾。
2023年6月,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适用范围、操作程序、责任落实等加以明确,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善干事、干成事。2023年,全省共实施容错纠错241起,为393名党员干部免责减责,树立起“为改革创新者容、为担当奋进者容”的鲜明导向。
“一把尺子量到底”,容错纠错必须精准规范。《实施办法》明确了6类21种容错情形和6方面不予容错情形,既宽容探索之失,又不搞“纪律松绑”。同时,建立问责调查和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制度,在问责调查一开始就同步考虑是否符合容错情形,做到“当容则容,应容尽容”。
为进一步实现容错情形“场景化、具象化”,省纪委监委还会同省委组织部,指导推动改革、发改、经信等容错诉求比较集中的省直单位出台11个重点领域容错细化清单,使容错纠错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促进形成人心齐、干劲足、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澄清查诬一体发力
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
2023年4月,和煦的春风里,集中澄清正名让7名省管干部心头更添暖意。
为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2023年4月,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澄清活动,对包含7名省管干部在内的665件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这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浙江首次对涉及省管干部、省直单位和省属国企、省管高校干部(组织)失实检举控告开展的集中澄清。
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升级澄清查诬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澄清查诬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省纪委监委机关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浙江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名义制发《浙江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全省各市、县(市、区)也形成相应制度规范,积极推动形成党委统筹,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还党员干部以清白,向泼脏水行为“亮剑”。我省坚持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两手抓”“两手硬”。《实施办法》根据诬告陷害人身份、违纪违法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等不同情形,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
2023年,全省共为2244名党员干部和200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100起134人,营造了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暖心回访激励有为
跌倒干部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被处分时,我一下子陷入迷茫和沮丧。好在组织及时开导,让我慢慢地走出低谷。”此前,苍南县藻溪镇干部杨某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度意志消沉。藻溪镇纪委监察办组建回访教育小组帮助杨某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创业的激情。
回访教育,是浙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中的重要一招。2023年,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对2021年以来受到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集中开展“暖心回访 激励有为”专项活动,共回访14995人,有力推动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助力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专项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把思想工作做实做细,对思想认识有偏差、情绪有抵触的,找准根源、耐心教育引导,促使其转化思想、转变认识;对心理有压力、工作有顾虑的,找准心结、悉心疏导,鼓励其重燃激情、奋发有为。
通过回访,还要准确识别出一批对错误认识深刻、改错行动坚决、持续担当作为的干部,通过强化回访结果运用,推动受处理处分干部“站起来”、所在党委(党组)“管起来”,表现突出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还要“用起来”。
针对相关案件暴露出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单位健全规章制度,防范风险隐患。嘉兴市南湖区纪委监委针对新丰镇乌桥村前后三任村书记及村委班子多人违纪的情况,在回访后推动新丰镇出台《村社干部廉洁履职红线“二十二条”》,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
东风和暖、清气拂面,新征程上,浙江将继续以严管厚爱激励党员干部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坚定扛起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