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河江辞去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衢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