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由宁海县司法局会同宁海县人民法院、宁海县公安局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选任方式
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
(一)随机抽选。宁海县司法局会同宁海县人民法院、宁海县公安局从宁海县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本人直接向宁海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
三、选任名额
宁海县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00名,2024年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23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10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23名。(选任程序详见宁海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092093/index.html)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
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双休日除外)。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宁海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大厦B座1516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表和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可以到宁海县司法局促进科领取,也可以在宁海县司法局网站下载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
特此公告。
宁海县人民法院
宁海县公安局
宁海县司法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