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警在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本文图片由宁波交警提供
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徐莹莹
元宵节,团圆的日子,亲朋好友相聚,少不了把酒言欢。可这样的日子,如果漠视交通安全,那么杯中酒就有可能变成眼中泪。
今天(2月23日)下午,记者从宁波交警处获悉,今年2月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已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589起。而除夕至今,已查获364起,其中酒后驾驶264起,醉酒驾驶100起。
象山这起事故,被撞小货车驾驶员因酒后驾驶,有理也变成没理。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过完元宵,才意味着年结束了。所以,元宵节前各种应酬还是不少。”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查获的涉酒驾驶违法中,有不少是隔夜酒驾,大家需引起重视。
比如,象山交警近期查获的一起涉酒驾驶违法就与此有关。事故认定原本应是对方全责,但就因为“酒”这个事,情况发生了逆转。
象山交警对小货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那天凌晨2点25分许,我们石浦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当地新水产城高速出口处有两车剐蹭的事故发生。”象山交警相关负责人说,事情经过很简单,就是其中一辆小车违规变道,撞了正常行驶的小货车。但在对两名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后,他们发现了问题——小货车驾驶员前一天下午喝过三四瓶啤酒,然后被测出“酒后驾驶”。
余姚也有类似的情况。一名务工人员前一晚和老乡聚餐,席间喝了点酒。次日,驾车上高速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一吹,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公共视频拍下的事故现场。
“除了要警惕‘隔夜酒驾’外,还有一种类似的也要引起重视。别以为自己酒量好,睡几个小时就没事了,上路被查就悔之晚矣。”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说,昨天(2月22日)清晨5点左右,在海曙通途路与翠柏路路口,发生一起单向事故——一辆SUV撞进地铁施工工地,造成车辆及多处设施受损,后驾驶员弃车离开。
交警接到报警后,到现场查看,发现车辆还保持着启动状态,并且后备厢里还有两瓶酒。交警由此判断,驾驶员存在涉酒驾驶的嫌疑。于是,交警开始寻人,于当天上午9点20分左右成功在一酒店将驾驶员找到并带至执法办案中心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这名驾驶员的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海曙交警在事故车辆后备厢发现的两瓶酒。
他说,当天凌晨0点左右,他与朋友一起吃夜宵,席间喝了点酒,然后打车回家睡觉。凌晨四五点时,他又接到朋友电话,想着已过去好几个小时,应该没事了,于是就驾车出门。半路发生事故后,他决定先赴约,就弃车离开了现场。
至于他说的是真还是假,目前交警部门还在核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图:宁波交警在设卡查酒驾。
“我们交警是最不希望大家喝酒后开车的人。因为动车后,不仅意味着违法,更意味着事故发生的风险大幅提升。明天是周六,元宵节,团圆的日子,希望大家聚餐的时候,心头的安全弦别松。”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春运已进入后半段。为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公安交警部门对于涉酒驾驶违法的打击力度只会增加不会降低。但凡是节假日,酒驾醉驾必查,希望大家勿心存侥幸,不要让杯中酒成为眼中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