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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批量代挂”形式完成线上培训课时 骗取培训补贴两人获刑

日期:2024-03-01来源:温州大学教育学院作者:温州南麂岛

  日前,温州市审计局发现,一家培训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虚造线上培训记录、骗取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案件线索。2024年1月,瑞安市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分别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21年,为做好企业稳岗促产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发出通知,针对为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根据完成线上培训课时的职工人数发放补贴。2022年,温州市审计局在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瑞安市一家培训公司涉嫌虚造培训记录骗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经司法部门进一步查实,该培训公司工作人员对接多家企业开展线上培训活动,提供培训备案、开通账号、课程安排、补贴申报等服务,并按补贴费用的50%等比例收取服务费。后因多家企业员工参与培训进度缓慢,该培训公司寻找第三方工作室并以“批量代挂”形式完成培训课时并按30%等比例加收服务费。其后,该培训公司以包含虚假完成培训学时员工名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补贴共骗取补贴款44.76万元,获利35.2万元。

  案发后,该培训公司及有关企业退出培训补贴44.76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诈骗公共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被骗补贴款已得到赔付,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另该培训公司余某某、彭某某被公诉机关认定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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