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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要注意这些

日期:2024-03-07来源:宁波象山天气作者:宁波天气预报15天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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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为老百姓出行提供了方便,但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在上周对10个区(县、市)37个点位进行暗访后,记者3月4日又跟随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检查人员,走进我市部分小区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向居民进一步科普和解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

区位一:门厅和走廊

禁放电动自行车,常闭式防火门要关闭

“您好!电动自行车不要在门厅和走廊停放……”3月4日,消防检查人员一边劝导居民规范停车,一边向记者指出海曙区某安置小区内存在的问题。

当天下午,记者看到,该小区多幢居民楼一层门厅和走廊内均停放了多辆电动自行车。另外,连接两个门厅、位于走廊中间的常闭式防火门长时间敞开,存在安全隐患。

门厅内外随处可见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本文照片均由方琴摄

左图:连接两个门厅的防火门敞开着。右图:门厅内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海曙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介绍称,常闭式防火门平时需要处于关闭状态,而此处的防火门没有起到防火分隔作用,一旦车辆起火,烟气会进入到楼梯间内,阻碍人员逃生。

区位二:地下车库

车辆需有序停放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在随机抽查的两个小区内,地下一层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均装置了喷淋系统、烟雾报警器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不过记者发现,一处小区地下车库闲置已久,偌大的空间内停放的车辆寥寥无几。据小区物业公司人员称,由于设计问题,地面通往地下非机动车库的坡道太长,坡度比较陡,对于老年人推行较为困难。为此,很多人将车停到了居民楼一层旁的架空层内。

而在另一处小区的地下车库内,记者看到电动自行车杂乱无章地停放其内,有些甚至停在了通道上。此外,很多电表内被私接出了电线,其中一个电表接出的拖线板旁紧紧挨着三辆电动自行车,疑似给多辆车充电,存在电负荷超载隐患。

充电装置存在私接现象。

区位三:架空层

充电装置需有自动断电功能

尽量避免与天井连通

某小区一楼架空层为独立式区域,与门厅不相通,其内安装了充电装置,很多电动自行车都停放在里面。

据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介绍,此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相对独立,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完全分隔,安全性较高。不过,现场排查发现,其内的充电装置没有过充自动断电功能。此外,墙边和角落里堆放着很多泡沫箱、纸箱等各种杂物。消防检查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尽快清理。

架空层内杂物堆积较多。

在另一个小区,记者看到架空层内有两个通风天井,天井从一楼通往顶部。按照省消防设计标准来讲,这种设计符合规范要求,但是如果架空层内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一旦停放在此处的车辆发生火灾,此时的天井就容易形成“烟囱效应”,火势会向上快速蔓延。

“像这样没有做防火分隔的架空层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甚至充电,是存在危险的。”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对此,我市将于近期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设计标准,提高防火分隔要求,避免因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对居民安全造成影响。

小e提醒,如果有居民发现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先向物业管理处反映,一旦处理未果,还可以向属地乡镇街道及消防大队投诉反映。

架空层内的通风天井

新闻多一点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法可依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指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另外,《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履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责任,确保充电安全。目前,宁波市已经在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场所的技术标准。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此呼吁,消防安全意识要从每一个人自身做起,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要求的电池,电动自行车在小区内要规范停放和充电,不要长时间对电池进行充电,这样才能减少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方琴李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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