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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17万元的“借条”为什么失效?这些细节值得留意

日期:2024-03-11来源:温州公交作者:温州台风网台风最新消息

  昨天,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如期举行公益咨询活动,律师潘雄伟、陈久新、胡慧、曹方颉解答了市民关心的法律问题。民间借贷、遗产继承、合同纠纷、邻里纠纷等成为咨询的热门话题。

  市民李先生拿着一张所谓借条的复印件来到活动现场咨询,律师一看吃了一惊。李先生展示的条子,上面没有写着借条两字,内容写着“李某经我借款给潘某17万元,经手人林某”,落款时间为1999年。条子中的李某就是李先生,林某是李先生妻子的亲戚,至于借款人潘某到底是谁,李先生至今也弄不清楚。

  李先生告诉律师,林某当时在一家银行网点担任负责人,是亲友眼中的能人。李先生相信了林某“钱生钱”的能力,就拿出17万元交给林某赚取利息,年利息约定为12%。随后,他分三次将17万元现金给了林某,拿到了这张所谓的“借条”,以及一年多的利息。接下来的情况出乎李先生的意料,林某辞去了银行网点负责人的职务,一度失去了联系。后来,李先生听说林某去西藏做生意,亏了一大笔钱。李先生想方设法找到林某,对方称没有能力还钱。

  “这个所谓的借条,只能算是个证明,要想追究经手人林某,是没办法的。”潘雄伟律师表示,一般正式的借条,要有出借人某某什么时候借给借款人某某人多少钱以及利息等。这样一张条子,加上没有任何汇款等凭证,打官司很可能败诉。李先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重新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比如通过微信聊天、录音以及找中间人协调等方式,将这笔借款的证据固定下来。

  潘雄伟表示,他经手的一些民间借贷案件,借条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借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话,那么自还款日起超过三年,其间如没有催讨的证据,就过了诉讼时效,官司难以胜诉。要是借条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为出借后的20年。借条里利息约定也很重要,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民间借贷视为没有利息。最后,出借人往往会忽视借款人与实际收款人的不同,导致打官司败诉。这就需要在借条里写明指定收款人的银行账户等信息。

  潘雄伟表示,打借条说起来简单,其中一些细节需要留意,市民在书写时最好请教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

  原标题:一张17万元的“借条”为什么失效?

  律师:打借条看似简单,其中一些细节值得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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