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帮我找到了新工作,前夫也不再骚扰我了,感觉生活又有了盼头。”近日,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支持起诉案申请人陈女士回访时,她激动地说道。
2022年8月,陈女士遭到丈夫胡某的家庭暴力,构成轻伤二级。后胡某被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同年12月,二人在县法院调解下解除婚姻关系。2023年11月,胡某刑满释放后,多次跟踪陈女士甚至到其工作单位进行辱骂,导致其丢失工作,失去经济来源。
“检察官,能不能帮帮我?”2024年5月,焦急无助的陈女士来到县检察院寻求帮助。受理案件后,民事检察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胡某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多次对陈女士实施谩骂、恐吓和威胁,造成了陈女士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求理应得到支持。”办案检察官张葵葵介绍。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县法院采纳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骚扰的问题得到解决了,但是陈女士的生活因案陷入困顿。为了最大限度帮助陈女士走出困境,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开展救助帮扶,积极为其申请社会化救助,帮助陈女士实现再就业。
“家暴不是‘家务事’,我们将聚焦司法为民初心,立足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精准多元实施救助,为不会、不敢、不善通过诉讼维权的妇女提供法治支持,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检察官黄胜说道。(文中涉案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