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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规划最新调整公布

日期:2024-10-22来源:宁波晚报作者:宁波天气预报15天准确率高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 沈莉通讯员 叶吟汵 杨晓琴

  今天,记者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获悉,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A5/A6#区块)已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调整范围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明湖西北侧,北至宁东路、东至明湖、南至后塘河、西至莘苑路,总用地面积约40.72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A5-1、A5-2、A5-3、A6-1、A6-2等地块。

  本次调整,主要是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方面,具体来看——

  原A5-1-1、A5-1-2、A5-1-3地块合并为A5-1-1/2/3地块,用地面积约3.16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5,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73米-77米,建筑密度30%;

  原A5-3、A5-5地块合并为A5-3/5地块,用地面积约5.81公顷,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二类居住综合用地(R1+R2),容积率由2.4调整为1.2,建筑高度54米,建筑密度30%;

  A5-4地块用地面积约2.79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业或商务综合用地(B1/B2)调整为其他居住、商业、商务和娱乐康体混合用地(Rr+B1+B2+B3),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不含酒店),其他居住计容建筑面积20000-22000平方米,容积率由3.0调整为2.1,建筑高度由100米调整为68米-72米,建筑密度55%;

  A6-3地块用地面积约2.26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8调整为2.64,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69米-73米,建筑密度30%;

  原A6-4、A6-5地块合并为A6-4/5地块,用地面积约3.04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7,建筑高度68米-73米,建筑密度为30%。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及二类居住和商业混合用地集中在盛莫路西侧、宁东路南侧。未来,这两块区域或将成为新的高品质住宅集聚区。

  此外,部分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等相关用地。

  如原A5-2-2、A5-2-1地块合并为A5-2-1/2地块,用地面积约1.32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和商务、服务设施混合用地(B1+B2+R22);

  A6-1地块用地面积约1.52公顷,明确为商务用地(B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不含酒店);

  A6-2地块用地面积约4.43公顷,明确为商业和商务综合用地(B1+B2),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1000平方米(不含酒店);

  A6-6地块用地面积约0.80公顷,明确为商业用地(B1)。

东部新城资料图。

  道路调整上,取消规划翠竹街和A6-4、A6-5两地块之间规划支路。规划北嘉善路向南延伸至后塘河北侧沿河绿地,金兰街道路红线整段拓宽至24米,并在宁东路、莘苑路交叉口进行渠化拓宽。

  公共服务设施调整上,备受关注的12班幼儿园(含托育)调整至A5-4地块南侧设置,班级规模不变,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平方米。

  绿地调整上,较规定指标减少的绿地面积(约13855平方米),以及取消的原规划A5-1-3地块公园绿地(用地面积5004平方米),结合东片区规划公园绿地A2-9-3#、B2-5/10#、D2#区块调整进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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