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李睿清通讯员孙雁冰
今天(10月21日),宁波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即日起至12月25日,广大城乡居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参保,缴费截止到12月27日。
据了解,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不变,但有三大新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变化一:非本市户籍儿童参保更便捷。
2025年度起,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婴幼儿档的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本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在集中参保期实施默认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可直接进行缴费;本人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变化二:职工个人历年账户可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费。
为满足群众便利化参保缴费需求,2025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新增缴费渠道,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省内近亲属职工的历年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宁波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为参加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变化三:不连续参保有“待遇等待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都会有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具体参保登记怎么做?缴费标准怎么样?如何缴费?带你一图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