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店里的木栅栏倒了,我怀疑是被人破坏的。”日前,县公安局岔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旅舍的栅栏被人破坏了,看上去是人为的。
当天值班民警杨龙俊立即赶赴现场,只见旅舍的木栅栏倒在地上,周边草地还有脚印踩过的痕迹,必定是有人故意为之。“我昨天看的时候这块地方还是好好的,今天一过来就成这样了。”报警人王女士十分不解。根据陈述,杨龙俊又走访案发地周边群众以及查看公共监控,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胡某。岔路派出所一边安排警力对胡某进行抓捕,一边联合胡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对其进行劝导工作。
次日上午,胡某主动到岔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胡某因旅舍外围围了一圈木栅栏,觉得阻碍了自己通行,便当起了“路霸”,直接将木栅栏推倒。“我很后悔,不该一时冲动。”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胡某懊悔不已。目前,胡某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损毁公私财物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切莫因一时冲动,做损人不利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