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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交往“三张清单”

日期:2024-10-23来源:宁海必去三大景点作者:宁波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主题:政商交往“三张清单”

  涉及条款:第七十七条

  本省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倡导清单,明确国家工作人员与市场主体经营者交往规则,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政企沟通和联系渠道,主动听取市场主体的建议和诉求,依法协调解决市场主体的困难,调整优化有关政策措施。

  具体解读:

  日前,省纪委机关、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印发《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紧扣当前政商交往突出问题,聚焦企业需求和干部顾虑,以列清单、定标杆的形式,提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其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针对公职人员设立,倡导清单是对民营经济人士提出的号召。这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一环,是落实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有力抓手。

  主要体现三方面特点:一是用正面清单来激励担当。立足于优化服务、主动作为,从加强政企良性互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等八个方面规范政商交往高频事项,解决实践中干部想为但怕追责导致不敢为、不愿为的问题。同时把实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等体现浙江特色的工作予以固化,旨在把“亲”的关系塑造得更加和谐。二是用负面清单来划出底线。在现有纪法规定的基础上,聚焦影响企业切身利益和服务质效的问题,从破坏公平竞争、违背诚信原则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不准为”的范围,与正面清单形成一体两翼,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三是用倡导清单来示范引领。重在强化教育引导,既立高线又划底线,纳入“四千”精神、“同心同廉”、清廉民企等浙江特色和元素,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在爱党爱国、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等八个方面争作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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