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立足人大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海的生动实践。
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
县委加强对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2004年以来,每届召开1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10余个,不断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县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部署,定期研究人大工作,重视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县人大常委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制定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当向县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保证人大各项工作都毫不动摇坚持、贯彻、体现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监督工作质效提升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出台关于改进常委会审议工作提高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完善从选题、调研、审议,到交办、督办、评议、公开等各环节工作,建立以审议意见清单式交办、销号制落实为标志性成果的闭环监督新模式。
深化拓展监督职能。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为重点,将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保、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报告新增作为每年常规议题,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实现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持续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近1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监督工作的300多个报告,检查40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8次专题询问和150多项专题调研,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大局。
探索丰富监督形式载体。探索“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新模式,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2021年以来,通过联动监督,有效推动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餐质量、广场舞噪音扰学、菜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专业市场消防安全等问题,达到“1+1>2”的监督效果。其中,率先向菜市场生鲜灯说“不”是全国首例,入选最高检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央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播出。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2019年以来,聚焦县委“五大革新”、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目标,先后对法院执行工作、停车场规划建设、菜市场建设管理、义务教育均衡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保障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提升人大司法监督。坚持把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作为人大司法监督重点,做到“事案人”结合,开展监督议题储备库、典型案件信息库、两官履职信息库“三库”同建,打好人大司法监督“组合拳”。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从2022年开始,每年选择若干个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进行全方位“体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帮助政府部门找准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创新做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先行先试,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事关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的,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预报备、重点审查,开展前置研究和跟踪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成为全省县级人大制度建设示范样本,在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制工作简报第十期中宣传报道。2024年,将备案审查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实现全覆盖,更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加强监督公开工作。出台监督公开试行办法,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推进人大监督从选题公开、过程公开到结果公开、效果公开,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关注和参与人大工作,实现阳光监督。
票决制实现省级立法
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力洋、大佳何两镇首创试点,对民生实事项目探索采用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办法。2009年推广到全县所有乡镇,2012年提升到县级层面。票决制工作开启了人大在人代会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先河,将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由“为民作主”转为“由民作主”,丰富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做实了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成为生动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样本。16年来,票决制工作成功实现了从基层探索、全省推广、深化发展到省级立法的精彩蝶变,多次被人民日报、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荣获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特别奖,成为浙江人大工作的一张“金名片”。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制度革新,作出关于深化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规定上级指令性、政策性项目不得重复作为本级候选项目,取消项目投资下限,鼓励实施“小而美”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落选项目自动进入储备库,推进民意征集、项目选定、监督评估等各环节工作提质增效,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县1200多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牢记重托,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和良好风采。
深化完善代表建议工作。围绕提准、办实、督牢,研究采取“预提交”“三沟通”“双公开”等创新举措,明确重点督办建议政府领导“五个亲自”办理要求,探索县乡两级人大协同督办机制,推进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形成具有宁海人大辨识度的代表建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在全国人大网站宣传介绍。近三年,代表对建议答复和建议办理工作满意率均达到100%,2023年代表建议解决率达到55.88%,创历年新高。
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合出台《关于构建县人大县政协反映问题和建议办理落实闭环机制的具体办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推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见行见效。深化“两联系”工作,常态化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活动月、代表主题实践等活动,及时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建专业代表小组高频次深度参与人大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分批次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把发挥代表作用、吸纳代表意见作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建成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和18个代表联络站,推进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站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制度化常态化。
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不断规范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精神,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全面推行乡镇一年召开两次人代会,探索形成乡镇年中人代会专项工作评议制度,成为宁波市乡镇人代会议程及内容清单的基础样本。四个街道均成立居民议事组织,一年两次规范召开居民议事会。创新实施“三张清单”制度,推进解决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每季度召开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例会,总结交流经验,推进工作落实,形成县乡人大“一盘棋”工作格局。
“四个机关”建设扎实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会议制度,提升工作质量和议事效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不懈改进会风文风。全面推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的建设,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人大机关工作和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我们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