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记者屠以撒通讯员卢赛男
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10月21日,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启,广大城乡居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参保,参保持续到12月25日,缴费12月27日截止。
哪些人需要参保缴费、如何办理缴费、医保有哪些新变化?日前,记者就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县医保局相关科室。
参保对象是这些
本次医保缴费工作参保对象分别为宁海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宁海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宁海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宁海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宁海户籍18周岁以上的成年居民;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可持本县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县居民医保。其中,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县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和本县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如新生儿与父母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需同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在宁海居住但未就业的,持宁海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以上对象该如何办理参保呢?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郑国参介绍,若正常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参保身份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符合参保条件的,通过系统批量设置自动续保,不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只要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缴费即可。在本县就读的全日制学籍学生,由各所在学校统一安排办理参保手续。我县户籍中的一级及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不过,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人员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如今年的一年级新生,参保类型从婴幼儿变为学生;随着年龄增长,参保类型需要从中小学生变更为大学生或成年居民。对于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要在重新取得参保资格后,再通过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渠道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如户籍已经从我县迁出的人员,或者非我县户籍而且居住证已经失效的人员。
参保途径看这里
具体参保手续办理途径,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手续;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宁海县医保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宁波税务”公众号、支付宝扫码缴费;“宁波办事”政务服务终端缴费,凭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加扫脸认证登录后缴纳,可现场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需现金缴费的,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农商行等8家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凭居民身份证缴纳。
另外,市民需注意的是,宁海全日制学籍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理缴费手续。务必要在接到学校的缴费通知后再办理,避免因缴费信息尚未生成而无法缴费。
政策有了新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不变,但政策上有三大变化,首先简化了非本地户籍婴幼儿连续参保流程,过去该人群如需继续参保,需重新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今年起,只要持有本地有效居住证,默认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可直接进行缴费;若未持有本地有效居住证的,可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参照非本地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第二个变化则是职工个人历年账户余额可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费。原先居民医保只能通过自行缴费的方式支付保费,今年起新增缴费渠道,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为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省内近亲属职工的历年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同时,我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为参加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第三个变化是不连续参保有“待遇等待期”,意思为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医保待遇要“等待”至少3个月的时间,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如何使用职工个人历年账户余额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费也是市民所关注的话题,郑国参表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医保经办机构等多渠道,承诺并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起,使用其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缴纳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中“办税服务-医保共济代缴”、宁波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bo.chinatax.gov.cn)、“浙里办”APP以及市政务自助办事终端等缴费渠道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