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常山县经信局联合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320、351国道沿线以及周边白石镇、球川镇、同弓乡、何家乡等区域展开非法流动加油车巡查。
非法流动加油车,不仅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其油品质量也难以保证。9月5日《衢州市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出台后,常山县迅速行动,建立起“队长包巡包案-部门联合执法-属地配合参与”的工作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明确了执法人员架构,并且建立起信息共享、定期会商、重大案件讨论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以此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为专项整治工作筑牢根基。
常山县成立了以经信局为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领导小组,14个乡镇街道承担起属地责任。把G320、G351两条国道沿线范围确定为重点整治区域,同时将整治范围辐射到周边大型工程项目和那些反复出现非法加油车的县、乡道路。此外,精心选派了11名基层经验丰富、办案业务熟练的干部作为联合执法人员,明确各自岗位职责,从而建立起一支职责明晰、相互协作的综合执法队伍。
10月16日上午,一辆运输柴油的中型厢式货车从紫港街道外港村前往狮子口村,在常新线与苦狮线交叉路口闯红灯,被常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辉埠中队检查发现。县经信局联合各部门迅速行动,经现场核实,发现该车辆疑似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驾驶员陈某某无法出示浙HXX中型厢式货车道路运输证,车辆所有权人是陈某某,又经查询有关系统,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陈某某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责令陈某某停止经营行为,并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常山县联合执法队共开展联合巡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共计发现14辆涉嫌非法流动加油车,1处涉嫌非法储油窝点。已对其中9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总计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