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6日讯(记者 王晨辉)11月4日起,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公安部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我省除杭州、宁波以外的9个设区市,将与全国同步,分三批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到年底前实现全省电子行驶证全覆盖。
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包括在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为车主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目前已累计为5000多万名车主核发电子行驶证。杭州、宁波为行驶证电子化试点城市,截至目前,两地共核发223万份电子行驶证。
根据安排,温州、绍兴车主在11月4日起可申领电子行驶证,湖州、嘉兴、金华车主可从11月18日起申领,衢州、台州、丽水、舟山车主从12月2日起申领,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须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