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某直属单位干部竺某某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该区纪委监委回访组综合评估其工作表现情况对其做出“优秀”的回访评价,并按规定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可以进一步使用的建议。日前,竺某某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进一步提拔。
作为浙江省跟踪回访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试点单位,奉化深入探索实践,制定《宁波市奉化区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评价工作办法(试行)》,逐步建立健全跟踪回访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扎实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后半篇文章”,取得了良好成效。
“我们通过建立正反40项标准推动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综合表现评价量化,提升回访评价标准的实操性和客观性。”奉化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回访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213人次。
如何为跟踪回访对象“多维度”精准画像,确保受处分人员回访结果真实全面?奉化区纪委监委设定多元评价主体,测评主体除了所在单位及党组织领导、身边同事或群众、本人家属,增加受处分处理人员所在单位的服务对象、内部监督部门、同级或上级监督单位、特邀监察员等,实现各类评价主体同频共振。
奉化区纪委监委还加强与区委组织部门联动,将回访教育结果作为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牢固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强化回访教育的结果运用。
在此基础上,奉化区纪委监委还把回访教育与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相结合,深入分析受处理处分干部数较多的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健全规章制度。
“从回访教育的实践结果来看,受回访人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关爱,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积极从‘有错’到‘有为’转变。”奉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合作,完善跟踪回访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一步提升回访教育工作质效。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记者 吴向正通讯员 周霖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