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市将优先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绿色、智能化发展领域及其他重大战略实施所需机具,逐步减少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让低价值、适用性差、实施风险较高的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
此次出台的补贴机具共设21大类45小类120品目,主要有耕地机械、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秸秆收集处理机械、水产养殖机械、果菜茶初加工机械等。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补贴标准依据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一般不超过30%。同时,采取优机优补办法,重点围绕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装备实现优机优补,提高插秧机、收割机等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
购机者年度内享受市级以上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50万元,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记者孙吉晶通讯员严舒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