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年欠缴物业费已全部缴清,我们工作开展更顺利了。”“小区里的基础设施更完善了,环境也更整洁了,我们业主现在住得很舒心。”……前不久,县人民法院法官对一家小区及物业公司进行了回访。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既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社会治理的难点,关乎着民生,连接着民心。近年来,为妥善处理好这一民生问题,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着力推进物业纠纷多元化解。联合县住建局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的物业管理服务站中建立法官工作站,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投诉中的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设立“街道+社区+法庭”联调机制,邀请社区书记开展物业服务纠纷座谈会,提前分析研判物业矛盾及法律风险。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的特点包括批量化和类型化,我们采取‘以点带面、整体化解’的工作思路处理物业纠纷案件,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判决或者调解,以此高效解决同类纠纷,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章琴琴表示,该院积极推进物业纠纷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通过“集约调解+示范诉讼”模式,发布物业纠纷示范判例,引导同类案件调解或同案裁判。
为推进物业纠纷源头化解,建设安居乐业、和美向上的居住环境,县人民法院聚焦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法履行司法建议职责,找准物业纠纷“病症”,开出治理良方,今年5月,县人民法院作出1号司法建议,向县住建局发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助力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和预防化解工作,规范物业服务,推动行业治理,积极构建和谐稳定、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关系。对此,县住建局第一时间复函,表示将把好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关口、加强物业管理行业指导、推进“诚信物业”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居物业”协同治理体系、积极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和培训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物业服务能力。
百姓在哪里,哪里就是法治宣传的主阵地。县人民法院还依托街道、社区、法官工作站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定期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进小区宣讲活动,提高物业企业服务理念和居民法律意识,推动物业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