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有“照骗”,网购也有。日前,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购宠物狗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商家因出售与约定不符的宠物狗,被判退一赔三。
刘女士家住瑞安,是一名爱狗人士,某日在一网购平台上看到一宠物店有宠物狗在出售,店内展示的萌照捕获了她的心。她便添加了客服微信,表达了购买的意愿。
“纯种金色约克夏狗,越养越漂亮的。”当刘女士看到客服发来的视频时,被其萌态深深吸引,这只“萌宠”是一只立耳、圆脸、短嘴的纯种金色约克夏。她立即决定购买视频中的“小家伙”。经过一番交谈,双方以一万元的价格达成交易。
刘女士满心欢喜地等着新成员到来,现实却给她浇下一盆冷水。收到的宠物狗非但不是立耳,毛发还黄白相间,色泽深浅不一,明显“货不对板”。
感觉自己遭遇了欺骗,她立即向客服提出质疑。客服辩称:“肯定是同一只,视频和肉眼看到的有差别。”客服拒绝更换,说:“狗狗只是现在有点脏,小型犬需要精心打理和美容才会显得更可爱。”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退一赔三。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宠物品相在消费者购买决策中的重要性,宠物店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而刘女士收到的狗狗与视频呈现的,存在显著差异,显然并非同一只小狗,足以认定宠物店在该笔交易中存在欺诈故意。故法院支持了刘女士“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原标题:网购宠物狗遭遇“萌”骗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记者张琳通讯员郑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