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省首家人民法庭建制的环境资源法庭——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举行审判大楼启用仪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淳安)巡回审判点也同步揭牌,标志着淳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步入了新阶段、站上了新的起点。
淳安是我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近年来,淳安积极探索法治严保新路径,推进了全国首部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全省首个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全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等一系列首创性改革实践,助力淳安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级荣誉“大满贯”。
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于2020年12月16日挂牌成立,是全省首家人民法庭建制的环境资源法庭。该法庭自成立以来,秉持整体性、协同性、修复性、预防性生态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的生态司法需求,创新探索生态司法举措,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赋能绿色经济,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00余起,其中,非法采矿等7起案件入选省市法院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全省优秀庭审。
同步揭牌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淳安)巡回审判点,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首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该巡回审判点具有实践应用和宣传教育双重功能,重点是推动环境纠纷在“家门口”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揭牌活动后,杭州中院环境资源(淳安)巡回审判点敲响“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场30余人旁听庭审。
“站在新起点上,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使命在肩,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成为千岛湖量身定做的司法‘铠甲’与‘盾牌’,以‘第一’的身份标准护航全省‘唯一’特别生态功能区,为淳安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共富建设贡献力量。”淳安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莉表示。
当天,“淳e复”微创新项目也正式上线,现场还举办了宪法宣誓仪式及高标准建设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学术沙龙。此外,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研究中心(淳安分中心)、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杭州环境司法研究实践基地及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杭州生态文明研究工作站同步落户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