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四)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通行管理的相关内容。
目前杭州市保有约3万辆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占比不足货车总量的10%,但车龄普遍超10年,尾气排放浓度高,1辆国四柴油货车的污染排放相当于8辆国六柴油货车。
为减少尾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1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发布。
此次《通告》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管控对象。主要为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也就是国四以及达不到国四标准的柴油货车。其中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第二部分为管控措施。针对国四柴油货车,分两个阶段实施限行措施,第一阶段,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禁止国四柴油货车在早晚高峰限行区域通行。第二阶段是从2026年1月1日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为了减少对过境车辆影响,限行范围不包括绕城高速公路本身。
同时,扩大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区,范围覆盖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全域。其他区、县(市)按当地政策执行。
“目前,除了淳安县,其他区(县市)都已出台全域限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淳安县也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国三限行政策,届时杭州市全域范围均限行国三货车。”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骆荣强说。
第三部分为执行措施。《通告》提醒受限车辆要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禁行区域,以免产生违法行为。若出现违反限行政策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