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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起施行

日期:2024-12-31来源:温州房产网作者:温州

  “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相关规定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新建学校、幼儿园根据需要和现实条件,优先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内部接送系统”……12月30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温州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条例》2025年1月1日施行后将致力于解决教育设施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该《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审议项目,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据介绍,该《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26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浙江省内第一个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综合性法规。

  《条例》所称教育设施,指的是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中小学生实践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办公、文化体育、生活服务以及其他辅助用途设施。

  《条例》规定,市教育设施建设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学习、运动场地的人均标准,并为学生就餐、午休提供条件,保障学生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和在校生活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同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合理配置实习实训场所、功能用房面积,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符合特定教学需求。

  教育设施作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硬件支撑,其布局规划直接影响教育资源的分配、教育质量的提升以及教育公平的实现。目前,正逢我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规)编制之际,《条例》明确将人口结构和分布及其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等作为专规的编制因素,同时细化编制要求和程序,设定分类规划指引,保障专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建立专规与详规、村庄规划衔接处理机制,有效解决教育设施预留用地得不到保护问题。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温州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起施行

  系全省第一个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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