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近日,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新增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我市15家医疗机构已开通了此项结算工作。
据悉,自今年12月1日起,国家医保局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加上此前已经实施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目前共有10种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门慢特资格”,查询自己享有的门诊特病待遇(慢病免备案),还能了解参保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结算流程等内容。
参保人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相关医疗机构可通过系统获取到其所享有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接诊医生会按照就医地管理要求开展诊疗服务,属于可跨省直接结算的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按照参保地规定待遇结算。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仍然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一是您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或只开通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则未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均不可跨省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二是以上10个病种以外的慢特病,在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仍需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原标题: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我市15家医疗机构开通此项业务